2012年三明中考英语口语考查指导意见
根据三明市教育局关于印发《三明市2012年初中毕业、升学考试和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意见》(明教中〔2012〕93号)的有关精神,今年开始将英语口语列入考查项目,为保证英语口语考查的顺利实施,结合我市英语教学实际,制定如下指导意见:
一、考查题型、内容和时间
根据义务教育《英语课程标准》和《福建省初中学业考试大纲(英语)》的有关规定,确定口语测试的题型内容为:情景反应、朗读句子或短文。每位考生的口语测试时间限定在2—3分钟。
二、成绩评定及应用
初中学业考试英语口语考查成绩按“合格”、“不合格”两个等级评定记载,对第一次考查“不及格”的,可以组织补考,考查成绩作为省级达标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,成绩“不合格”的达标高中不予以录取。
三、考查学生范围
初中毕业生中,意向报考省达标高中学校需参加英语口语考查;报考一般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考生自愿参加。
四、组织与管理
英语口语考查由市教育局统筹协调,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具体组织实施。市教育局制定并下发指导意见,三明市教科所负责提供英语口语考查试题(样题);各县(市、区)教育局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,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。英语口语考查于5月15日前完成。
五、测试教师的选拔培训
1.要挑选工作认真负责、作风正派,具有良好英语口语水平的英语骨干教师作为测试人员。
2.要维护口语测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,实行回避制度,凡当年有子女或直属亲属及子女参加中考的教师不参加测试工作;测试需要2名教师组成,其中一名本校教师,另一名外校教师。
3.要对口语测试人员进行集中培训,实行模拟操作。
六、收费标准
英语口语考查收费按三明市物价局、三明市财政局等四单位联合下发的《关于调整初中毕业生生学考试报名费收费标准的通知》(明价〔2004〕143号)的有关规定执行。